收藏本站   |  帮助中心   海外:00852-69184394 销售:18820486867 客服:4008293959
当前位置 > 酒店学院 > 酒店管理 > 旅游行业 > 正文

“五一”小长假:提防五大旅游陷阱

来源:沈阳晚报   发表时间:2012-12-05   作者:   T | T
更多

   进入四月下旬便进入旅游旺季。4月18日,辽宁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根据近几年来旅游投诉情况的统计分析,发布五一旅游提示,提醒广大消费者选好旅行社,签订旅游合同依法理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   4月18日,记者根据几年来旅游投诉情况,整理出五大消费陷阱,提醒广大游客。

    陷阱一:低价诱惑。目前有些国内游、出国游的团费低廉得令人难以置信,如“零团费”、“负团费”。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出游,其结果必然是以降低旅游质量、吃住标准、缩短旅游行程、增加购物时间和次数以及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缺口。

    陷阱二:格式合同。有些旅行社采用的是不公平的格式条款,有意减少或免除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。合同内容约定不清,责任不明,含糊其辞,为日后遇上消费纠纷开脱责任。

    陷阱三:随意转团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内组团标准合同,旅行社因参团人数不足需将旅客转并给其他旅行社团,必须先取得游客书面同意。但是,不少旅行社却“暗箱操作”,甚至不经游客同意多次将游客转让。因此,消费者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旅行社写明是否转(并)团,以及转并团的名称。

    陷阱四:导游导购。有少数导游一般是先告诉游客在景点千万别轻易买东西,以免上当受骗,却想尽办法把团队拉到能给导游回扣的定点商店,任意延长购物时间。

    陷阱五:景区购物。景区个别经营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法欺骗消费者,如:虚高标价,以所谓“照顾老乡”的名义“低价”推销;由所谓的大师、专家签名销售;把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商品当做“地方特产”叫卖等。提醒广大消费者出游时应选好旅行社,签好旅游合同,把好景点购物关。

在线客服 客服软件
在线客服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