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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协提案追踪:桂林部分导游有固定工资了

来源:桂林晚报   发表时间:2012-12-04   作者:   T | 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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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案单位:民盟桂林市委会     

提案名称:关于率先在桂林市改革导游收入体系的建议     

提案内容: 
桂林旅游业的发展,离不开桂林导游人员的重大贡献。但是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,桂林导游收入状况不容乐观,表现在导游人员普遍无固定的工资津贴(底薪)收入,所得报酬大多来自带团进店购物、导游加点获得人头费和回扣,以及带团补助收入。     

这种收入来源方式,一是使得导游人员收入无保障,面临压力大;二是会引发导游人员和游客的诸多矛盾。     

提案建议:     
确立导游收入标准,将桂林导游收入作为综合改革试验的重要课题,组织人员对桂林导游概况做一个全面调查,此后综合考虑桂林经济发展、工资平均水平和导游人员的级别,确立桂林导游收入标准。   

办理情况:
2011年,桂林市旅游局根据提案,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起草了《关于规范我市导游薪酬和维护其劳动权益的意见》,并规定:旅行社要为本社导游人员办理养老、失业、医疗等社会保险;提倡导游公司导游人员参加社会保险。同时,旅行社应当建立以基本工资、带团补贴和绩效收入等为主要构成的导游人员薪酬制度。导游人员的月(日)收入不得低于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公布的最低月(日)工资标准。在支付给导游公司导游人员的工资中,必须按比例支付给导游人员交纳社会保险的费用等。     

目前,该《意见》已下发到各旅行社。     

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导游人员的激励和绩效考核机制,市旅游局导游员管理中心已建立导游人员管理系统,加强年审管理,对导游人员参加培训、违纪等情况都做好记录。旅行社则建立了导游人员工作档案,客观、公正地反映和记录导游人员的工作情况。同时,建立健全导游诚信档案,根据导游人员的实际贡献确定收入分配,合理拉开各级别导游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,逐步形成重业绩、重贡献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,和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,将导游人员的考核与工资级别、奖金分配、福利待遇等直接挂钩,奖优罚劣。    

 此外,桂林市部分旅行社也开始进行导游人员薪酬制度的探索工作,桂林春秋旅行社就是其中之一。该社给每位导游人员都发放底薪,同时,按照导游等级不同,发放不同的上团补贴。而对于评级不合格的导游人员,采取末位淘汰制。此项制度实施后,收到良好反响。据该旅行社总经理周玉珍说,此举不仅保障了导游人员的利益,还实现了导游人员、游客和公司三者受益的良性循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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